本报讯 【记者 穆浩】 经市委同意,11月12日、13日,十二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进驻被巡察单位,本轮巡察将对市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本溪市委员会机关、市法学会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1个月。

  市委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以及省、市委工作要求,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推进清廉本溪建设,“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行动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情况。通过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政府办公室,举报电话:18704149001,举报电子信箱:BXSWDSSLXC1Z@163.COM;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办公室,举报电话:18704149002,举报电子信箱:BXSWDSSLXC2Z @163.COM;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举报电话:18704149003,举报电子信箱:BXSWDSSLXC3Z@163.COM;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报电话:18704149004,举报电子信箱:BXSWDSSLXC4Z@163.COM;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政协本溪市委员会机关,举报电话:18704149005,举报电子信箱:BXSWDSSLXC5Z @163.COM;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法学会,举报电话:18704149006,举报电子信箱:BXSWDSSLXC6Z @163.COM。6个市委巡察组统一设邮政信箱: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9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转市委巡察办(邮编:1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