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兰】今年以来,溪湖区坚持把“四责协同”和“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抓好责任落实、警示教育、跟踪帮助等关键环节,有效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做好此项工作,溪湖区积极履行监督责任,推动责任落实。区纪委协助区委制定并下发了《中共本溪市溪湖区委关于“四责协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为进一步推进“四责协同”中的责任落实,区领导还带头深入“抓包联”单位开展检查,督促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同时,营造崇廉尚廉氛围。该区对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发案单位按照“以案促改”的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警示教育大会等。在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暨“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后,区纪委监委还开展了清廉溪湖暨“以案促改”案例巡回展活动,展览了近2年来发生在溪湖或由溪湖区承办的18个典型案例,通过讲解员现场细致地讲解,达到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精准教育目的。

  此外,该区还制定了《溪湖区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明确责任,做好跟踪调度、督促检査、情况汇总、统计分析、跟踪回访、谈心谈话、综合评价等工作,并对受处理处分党员的自然情况、受处理处分原因类型、现实工作表现、思想状况等内容进行登记,实行动态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