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起,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对907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

此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参评范围为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2018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或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2018年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的单位、2019年开展服务工作的自动监测(监控)设施运维及环境监测等社会环境服务机构、2019年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未落实减排措施的企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涉及的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涉及的企业,共计907家。

环境信用分为四个等级,由优到劣依次为守信企业(绿标、环境信用分值10分及以上)、一般守信企业(蓝标、环境信用分值7分至9分)、失信企业(黄标、环境信用分值1分至6分)、严重失信企业(红标、环境信用分值0分及以下)。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大连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归集、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通过信用记分、确定信用等级、向社会公开等程序,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和履行其环保责任等方面表现以信用评价进行管理,针对失信企业,大连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环境监管随机抽查频次,取消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针对严重失信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实行严格监管,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