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教龄、22年从事教育管理、17年校长履历……作为市第十二中学校长,刘喜彦始终站在教育一线前沿,为教育理想和信念而坚守,这份坚守的执着既来源于她对教育崇高使命的理解与担当,更是来源于她对教育事业的无限热爱。

作为教育理想坚定的追寻者,刘喜彦把教育看做是生命的事业,以高度敬畏的态度,矢志不渝地追求着。1999年从全国优秀语文教师走上领导岗位,她把“以人为本”理念充分融入到管理理念中,并用勤勉务实的实践不断加以完善。她倡导学校文化建设,先后提出“绿色教育”“家文化”“家国情怀 成功生长”等办学理念,所任职学校办学特色和品位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信誉度不断攀升,学校迅速发展成为省市名校。

作为立德树人的教育播种者,刘喜彦非常重视学校德育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框架体系,以育人目标引领学校德育顶层设计,建立以班主任队伍为主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形成以家长学校为框架、家长广泛参与的德育队伍,建设以社会实践基地为依托的德育环境。她重视德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编著德育校本教材《学生自护自救安全常识》,创新思维积极开辟家校合作途径,她所在学校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德育机制和环境,被全国妇联、教育部评选为“全国‘双合格’优秀(示范)家长学校”,她代表我省在人民大会堂接受国家颁奖,并在全省作家长学校经验介绍。2012年,她所任职的市第二十七中学被国家教育部教育一司授予“全国和谐校园先进学校”,2014年又被国家人社部和教育部联合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市第一所获此殊荣的学校)。

作为勇于改革的教育实践者,刘喜彦倡导并依托学校文化建设探索特色办学之路,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她提出并创建的“家文化”,开辟了全国学校“家文化”建设的先河,成为省市基础教育的典范,得到各级专家和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她积极推进学校课程改革,研究和实践成果成为省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的一面旗帜,所任职学校被省教育厅授予“辽宁省课程改革示范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先进学校”,美育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介绍。

作为胸怀责任的教育布道者,刘喜彦视教育为己任。她坚持深入一线教研、教改,近年来主持国家省市科研课题10余项,发表论文10余篇,参与编著多部论著。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实践解读》(高等教育出版社)已被作为全省校长培训教材。她所任职学校是省市校长培训基地,每年接待校长挂职、兄弟学校参观学习上千人次,她受邀到沈阳、营口、辽阳、抚顺等地做干训培训10余场,“刘喜彦名校长”工作室辐射引领省市校长队伍建设与发展。2018年10月,教育部校长培训中心主办的全国第九十八场优秀校长教育思想会——“刘喜彦教育思想研讨会”在湖南长沙召开,刘喜彦20多年的教育实践成果得到升华和推广。

本报记者 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