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党建的职责定位给出了明确指示。





遵循着这一总要求,市公安局科学谋划,大胆实践,创新开展了“让党旗在警营高高飘扬”党建工程,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业务、业务促进党建”的融合发展之路。

体系建设强根基

市公安局强化顶层设计,深化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党建提升作为基础工程和系统工程,从健全党建责任体系、创新党建运行体系、夯实基层建设体系等三个方面入手,在全市公安机关构建了党建引领公安工作的新格局。

市公安局党委一班人经过反复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让党旗在警营高高飘扬”党建工程和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制定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构建了党委书记负总责、直接抓,班子成员齐配合、共同抓,基层党组织书记重落实、具体抓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日常工作中,市公安局创新构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述同评机制,坚持基层党组织书记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制度,实行党建和绩效考核挂钩机制,形成了“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

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市公安局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党员教育常态化、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规范化、基础工作信息化、重点工作项目化”建设,全局共建立了271个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共有30个党支部被评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真正使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融合发展聚伟力

围绕为党委政府分忧、让人民群众满意这一着力点和出发点,市公安局统筹推动党建与公安业务相互促进,形成了党建和业务的“双融双促、同频共振、深度融合”,拓展了党建引领公安工作的新路径。

实行“党建+公安业务”。市公安局通过实施“扁平化指挥调度机制”,建立“警情日清零、立案月清仓、积案季清底”的“三清”制度,形成了“大案有人抓、小案有人查、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通过建立情指一体化机制和刑侦联勤机制,在派出所全面推行“两队一室”勤务运行模式,全面实现了网格化巡逻防控。

实行“党建+社会治理”。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载体,市公安局坚持以党建带创建,以示范促创建,着力构建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新格局;创建了本溪市公安局“千名民警联系百万群众”平安微信群,开展了“防输入、防反弹、保稳定、保发展”大走访活动,共承接和自建平安微信群21779个,涉及1111926人,搭建了警民线上线下双向互动、共建共治共享新平台,市域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实行“党建+营商环境”。市公安局把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作为中心警务工作,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破获涉企刑事案件245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万人发案率全省最低,治安秩序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开展“进企业”活动,为本钢集团公司提供15项专属服务,对1170家规上企业、亿元项目和重点民营企业,实行“一对一”结对联系包扶,提供“定制化”服务,解决企业难点问题534件。

实行“党建+政务服务”。本着“极限放权、极致服务”的原则,市公安局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102项,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23项,实现 “最多跑一次”项目89项,“零跑腿儿”项目5项。先后推出了46项“点单式、定制化”服务企业新措施,制定出台了《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20项举措》《服务企业群众10项新措施》和《支持保障“地摊经济”和“夜经济”发展10项举措》,切实增强了企业和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实行“党建+疫情防控”。市公安局坚持“疫情在哪里,党员就战斗在哪里,党支部就建在哪里”的要求,第一时间组建了“共产党员突击队”、“青年民警先锋队”等工作队,全力支援基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局基层党组织叫响“我担当、敢冲锋、战疫情、稳发展”的口号,坚守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制定出台《支持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20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双胜利”。

党建领航创佳绩

通过深入开展“让党旗在警营高高飘扬”党建工程,市公安局凝聚全警智慧力量,守初心、担使命、举旗帜、争先锋,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实现了党建引领公安工作的新发展。

成功侦办“4.22”全省涉黑第一案,得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高度评价;

在全省打响“套路贷”会战第一枪,“云剑”追逃位列全省第一、全国前茅;

刑事案件破案率50.36%,万人发案率全省最低;

99个集体和709名个人受到中央、省市各级表彰;

全面贯彻“大事小事认真办、一切事情依法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特殊的事情登门办”的四办理念,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

加强“智慧警务”建设,大力推行“一网简易办”,“一机自助办”,确保“网上秒批、网下秒办”,公共管理服务得到新提升;

全市政法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评议综合满意率第一;

党建工作考核连续十年全市第一名;

被公安部确定为辽宁省公安机关唯一一家党建工作示范联系点……

本溪公安党建工作经验作法赢得了公安部、省委政研室、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和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市委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市公安局党委组织实施‘让党旗在警营高高飘扬’党建工程,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很有意义。希望进一步深化扩展、总结提升,为本溪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