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实的脚步
——记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2003年—2007年)
2003年至2007年,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在落实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中出实绩,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项职权方面积极作为,在促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抓紧抓好重大事项谋发展
依法依规审议决定促振兴
围绕促进本溪老工业基地振兴良好开局,常委会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与全面振兴,在保障实施“三大结构调整”,在举全市之力支持“两钢”发展加快精品板材基地和多品种钢材基地建设等方面,拿出了诸多管用办法和有效措施。
审议工作延伸着多方面的监督触角:从做好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到现代中药产业发展、制定旅游发展规划,从国企改革、城市布局结构调整,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和“三农”问题,从城市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到加强供暖工作,这些决定在政府相关部门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
聚力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常委会注意规范和强化了对专项工作的审议监督。围绕省市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工作、财政预算执行工作、职业教育工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法院执行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形成连续动作,打出“组合拳”。
科学民主立法迈出新步伐
民主法制建设展现新亮点
五年间,完成10部地方立法,常委会坚持科学发展观,用一部部坚实的地方性法规,向本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挺进。
2003年制定的《本溪市技术市场条例》,是本溪技术市场管理的奠基之作,开创之举,为培育和发展我市技术市场,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保护技术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2004年,在制定《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过程中,采取相关专业委员会提前介入的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的立法原则,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为创造我市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规范和推动作用。
找热点对难点开展视察活动
为人民重监督解决实际问题
常委会牢记党的宗旨,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检查活动,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不能绕开和回避。2003年,常委会从推进实施《本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入手,组织代表视察,将问题和建议梳理成篇,使得城市面貌在较短时间内就有了很大改观。2004年,城市部分道路破损严重,常委会在组织代表视察的基础上,提出了维修改造城市道路的意见,市政府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对13条主干路进行了维修改造。冬季供暖是广大居民关注的社会问题,每一年,常委会都重点视察供暖生产经营情况,就供暖准备工作面临的问题,督促市政府抓紧解决。法律监督工作逐年规范,取得显著成效。2003年,检查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2004年检查了药品管理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3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五年间,带着问题,带着要求,依据相关法律,结合本溪实际,在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们的共同努力下和监督支持下,本溪的政法队伍向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强素质贯彻落实代表法
重规范搭建履职新平台
常委会高度重视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不断探索开展代表工作的新方法,组织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物,使代表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坚持加强,坚持改进。代表活动是人大工作一个重要的原动力。一方面,组织三级人大代表围绕我市的老工业基地建设、生态农业建设等方面,开展视察活动。另一方面,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参加各种座谈会,不断拓宽代表履行职务的范围和渠道。注重指导,注重协商。代表小组是代表履职的基本单元和基础架构。常委会注重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使得代表小组工作越来越充实活跃,有针对性。抓住重点,抓好督办。代表活动是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践行代表法的本质体现,其出发点和归宿都落在提出建议的效果和回声。
坚持履职为民改进作风
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思想政治建设常抓常新,学习培训工作做深做实。五年间,常委会把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议政能力和创新人大工作等内容展开讨论,加深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主动性、自觉性。规范运行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为从根本上提高常委会的议事质量,常委会注重在完善有序的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制度措施上下功夫。作风建设要实效,调查研究求提高。常委会坚持在作风建设上不做表面文章,在调查研究上不搞形式主义。加强与县区人大的联系,组织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团经验交流会议,促进了全市各级人大工作的开展。
行权有追求,履责无止境。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凝结着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责任担当。不忘党和人民的嘱托,从新的历史起点再出发,用奋进的脚步迎接新的辉煌。
奋进的步伐
——记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2008年—2012年)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高扬科学发展观的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围绕中心 把握重点
监督工作有新举措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无论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还是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体现着科学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深刻内涵。
监督发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常委会通过重点监督、跟踪监督,促进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引导权力下放,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资金、土地、人才、环境等问题,推动结构调整和方式转变。五年间,医药产业基地初具规模、钢铁深加工园成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旅游业发展和建设创历史最好水平,县区经济实现了三年倍增和翻番目标。
监督助力: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打造宜居城市,常委会连续三年把推动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作为监督资源环境工作的重点,听取审议市政府工作汇报,积极参与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在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下,我市综合环境排名由全省第10位前移至第4位,并成功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
监督合力: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
民生的范围广、视野宽、角落多。常委会细化视察检查,从多角度开展工作,形成监督合力。既督促了相关部门的工作,又落实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念,和老百姓的心贴得更近了。
监督张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要体现在司法机关的每一项具体工作上。常委会组织代表们开展多次视察,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认真整改的有力回应,推动了平安本溪建设。
结合实际 突出特色
立法工作有新亮点
五年来,常委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为我市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经济立法方面,制定了非税收入管理、中小企业促进、电力设施保护等6件法规;在生态环境方面,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条例、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在改善民生和城市管理方面,制定了就业促进条例,为实现充分就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着眼全局 立足长远
审议决定有新作为
围绕推进依法治市,做好“法治本溪”大文章。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深化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城市工作报告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结合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做出了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深化依法治市的决议,推进依法行政水平和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得到提升。
创新方式 优化服务
代表主体地位有新提升
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一个核心要义,也是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法治内涵。常委会积极探索以代表小组为主体跨区域或跨团组的活动方式,指导各代表小组围绕三大主导产业集群建设、县区经济等方面问题,开展视察调查,提出建议,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把发挥代表履职作用,落在代表的工作成果上,体现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力度上。
适应形势需要 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履职能力有新境界
五年间,常委会注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在思想建设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对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业务知识的反复学习,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与时俱进加强组织建设。调整任用了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推进人大干部交流,增强了人大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制度建设不停步。五年来,常委会组织修订了常委会工作条例、议事规则、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和讨论重大事项等办法与规定,制定、修改、完善了机关政务、会务、事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向深入调研要实效。这五年,常委会组织各专委会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了推进沈本新城建设、加快县区经济发展、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等72篇调查报告,在我市重大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加强自身建设中注重宣传思想工作。在常委会的组织下,认真办好本溪人大网、本溪人大刊物,在《本溪日报》、本溪广播电台等媒体开办“民主法治”专版及人大工作专栏。
详见6月16日《本溪日报》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