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专门负责人作为一个“项目管家”,由其统一负责协调行政审批部门和企业申请事项,并及时了解掌握企业需求,跟踪督促项目审批进展,避免企业多头办理问题;
设立一个窗口统一受理项目申请,压缩审批时限;
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听取企业需求和意见,集中解答企业提出的难点问题,形成综合解答材料并一次性告知企业;
组织工程相关单位统一集中进行现场勘验,节约企业时间;
列出涉及工程审批申请材料清单,将企业的多次材料申请变为一次申请,多个部门申报变为一份材料内部共享,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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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日报《北国》新闻客户端
记者:刘大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