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的美丽风光,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和乐景象,

是多少人心驰向往的记忆。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东港市从治理农村垃圾入手,

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磋商会……

治理农村垃圾,东港检察机关出新招!

5月13 日,一场特殊的座谈会在东港召开。与会者有来自东港市政府、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领导,东港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还有5个行政机关、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城建集团),以及15个乡镇、3个街道的主要领导。

东港市检的检察官在农村勘查。

公益诉讼磋商会现场。

他们聚在一起,参加东港市检察院召开的“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活动启动暨公益诉讼磋商会,议题只有一个——农村垃圾治理。

以公益诉讼磋商的形式打响专项活动的“第一枪”,在东港还是第一次。

磋商中,东港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以PPT演示和视频的方式,介绍了公益诉讼办案组近半个多月查证的因农村垃圾问题致公益受损的事实及情景,直击涉及15个乡镇存在的垃圾分类、运输、倾倒,以及垃圾填埋场管理等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进行了解读并对行政机关、乡镇政府的法定职责提出了履职建议。

这位负责人建议,治理农村垃圾,应从六方面发力——推动农村垃圾填埋场的管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治理;推动农药包装物、农用地膜等废弃物的回收和管理;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置治理;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动农业生产污染治理。

经过磋商,与会各方就公益受损情形的认定、法律法规适用、行政监管权责范围和管辖、解决问题方式及后续治理工作等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释法论理,共商对策。

最终,与会行政机关、乡镇政府对东港市检察院提出的磋商意见表示完全接受,将积极开展执法履职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垃圾清理工作任务。检察院也将对行政机关、乡镇政府在磋商后的履职情况进行巡查跟踪,督促其履职到位。

据介绍,5月1日,《丹东市农村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村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村(社区)的垃圾清扫、分类、投放、运输和资金使用,等于为推进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打了一剂“强心针”。而举行公益诉讼磋商会,有助于推动各部门携手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案件磋商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创新工作的有益尝试,对于增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加深彼此了解、增进共识具有重要作用。

东港市政府与会领导认为,“这种磋商形式很好、很实用,更容易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双赢多赢共赢。”

东港市检察院检察长姜纬宇表示,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中,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细化磋商环节,保障磋商成效,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履职合力。

【链接】

检察公益诉讼实践中,磋商制度推进落实的关键意义就在于,通过磋商促进问题整改的,可终结审查。具有司法资源投入少、行政机关易接受、解决问题速度快的优势,是践行“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工作理念的具体体现,能够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