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穆浩】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1月10日,市委5个巡察组采取“一对一”方式,对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5家市直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3月26日,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反馈完毕。

  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充分,履行部门单位职责使命有差距。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有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还有偏差,有的党组(党委)抓落实力度不够大,执行上级政策规定不够坚决有力。二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薄弱环节,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扛稳压实,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有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深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有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还未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风险隐患。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选人用人方面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的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有缺失,党组(党委)政治功能弱化;有的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有的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抓党建责任不严不实。四是对巡视、审计、主题教育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有的对巡察整改不够重视,整改措施不够实,整改落实不到位。本轮巡察还发现了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市委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任务清单,做到问题整改到位、线索查处到位、追责问责到位、建章立制到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