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白璐】 3月23日,市生态环境监督服务中心联合市林业公安开展秸秆焚烧专项巡查行动,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行动当天,巡查组一行对明山区至本溪满族自治县沿途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在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卧龙村和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偏岭村有村民擅自在耕地焚烧秸秆行为,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口头警告,同时就秸秆禁烧相关政策对当事人进行宣讲。

  3月初开始,市生态监督服务中心成立了秸秆焚烧专项执法工作巡查组,每天对全市秸秆禁烧情况进行巡查。该中心提醒市民,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物质的,可对其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处理,同时市民还可以通过环保投诉热线12369检举、揭发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