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晚7时40分许,桥北工业园交警大队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在北台地区桥洞口路段设立临时卡点,一辆车牌号码为辽ENXXX6的三轮摩托车在距检查点几十米处,急转进入了北台镇医院,这一举动引起民警的注意,驾驶人石某欲下车离开时,民警立即上前对该驾驶人进行拦截。

    执勤民警对石某进行检查,闻到了石某身上浓浓的酒味,于是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发现,石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6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调查询问时,民警通过查询发现,石某分别于2017年9月20日、2018年8月3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其驾驶证已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石某涉嫌无证驾驶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公安信息平台会记录其违法行为,即使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或吊销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信息也不会消除,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二次酒驾”,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本报记者 徐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