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10时左右,平山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师范街巡逻时,发现一辆灰色本田轿车在行车道上违法停车,且驾驶人不在车内。当民警对车辆拍照固定证据时发现,该车尾部的号牌被人为悬挂一条毛巾遮挡住了。

    在民警对该车车主进行查找过程中,驾驶人李某赶到现场,民警对李某进行了身份核实并对其违法原因进行了询问,李某对自己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供认不讳。据李某讲述,其送孩子来附近上补习班,因不想让其他人看到自己上这来,所以用毛巾挡住了号牌。

    李某的回答让民警哭笑不得,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车停在这里,就把后面的号牌挡住,而前面的号牌却没有遮挡,岂不是典型的欲盖弥彰。民警现场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同时根据违法事实,依法做出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且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车辆驶离该路段。

    通过该起案例,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要以为遮挡一侧号牌无关紧要,遮挡一块号牌与遮挡两块号牌的性质是一样的,遮挡部分号牌与遮挡全部号牌的违法行为没有区别。个别驾驶人为逃避电子违停抓拍系统的处罚,处心积虑采用遮挡号牌、横停等办法都是徒劳的,人工视频巡查发现其违法行为,一样会进行远程处罚。

    本报记者 徐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