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平山交警大队在解放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当民警对一辆大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刘某存在酒驾嫌疑。随后,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刘某进行检测,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35毫克,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在对刘某进行驾驶资格查验时,民警发现其仅有A2驾驶证,不具备驾驶大型客车的资质,且刘某还未随身携带驾驶证。

    据刘某自述,其家住桥头地区,因中秋节朋友到家中做客,便陪朋友喝了一瓶啤酒。后因其赶着出车,便打车从桥头到千金取了自己的大客车,准备驶往本溪火车站接乘客去参加婚宴。刘某在知道自己要出车的情况下,还在家中陪朋友喝了一瓶啤酒,且其明知自己A2驾驶证,没有驾驶大客车的资格,还公然将大客车开上路接人,如果不是被交警及时查处,放任其满载乘客在市区内上道行驶,后果将不堪设想。

    最终,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车型不符、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处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合并罚款4050元、拘留15日、驾驶证计25分的处罚。

    本报记者 徐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