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件件关乎民生民情。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市不断织牢织密兜底的民生“保障网”,保障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用行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攻坚克难的担当和勇气,不断拓展民政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民生“温度”,交出了一份写满幸福的基本民生答卷。

    民政之要在于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责。近年来,我市民生兜底保障更加坚实,民政部门每年按照高于省政府要求的标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始终高于贫困线。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稳步提高,城乡差距逐步缩小。特别是近7年来,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额增长83.6%,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额增长114.7%。实施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不断提升社会救助质量,筹资143万元建成了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四网合一”的信息平台。不断完善低保政策,出台了系列低保文件政策,逐步建立起以低保为核心,以医疗救助、取暖救助、分类救助、临时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网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目前,我市的孤儿养育水平位居省内前列。其中,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居全省第一,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居全省第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得到保障,2012年以来,共对近万人次实施了救助。近7年来,围绕助学、助医、助老、助困、助残等方面,实施19个救助项目,投入慈善款物3600多万元,受益群众多达10万人次。

    在民政事业发展进程中,我市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丰富。大力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养老服务业得到长足发展,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共有142家养老机构、床位10086张;我市还引进了两个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开启“智慧居家”养老模式,累计为2.5万人次提供了居家上门服务。殡葬管理服务进一步优化,投资2.4亿元的新市殡仪馆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服务质量大幅提升。推行殡葬惠民政策,对困难群众等实行基本丧葬费用减免,建设公益性公墓10处。社会福利水平不断提高,近7年来,共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7859.81万元;建立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发放补贴378.49万元。2015年开始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为2.3万名残疾人发放补贴5952.4万元。

    社区是社会最基本的单元和最活跃的“细胞”。市民政部门把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新建、改扩建城乡社区服务中心149个,不断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自治能力,着力提高社区人员保障待遇。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开展社区协商工作,3个社区工作法被评为省优秀社区工作法。社会组织管理持续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居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本报记者 穆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