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卢山】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我市于近日顺利完成省2019年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任务,合计发行6.05亿元。

  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是指省级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是当前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渠道。而此次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释放政府规范适度举债的杠杆效应,为改善我市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此次辽宁省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时间紧、任务急、要求高。在不到十天时间里,兴业银行本溪支行完成了5个县区9个项目的资料收集、修改、融资服务方案设计和相关报告撰写工作,并统筹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专项评价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按照省财政厅的时间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债券发行材料上报工作,确保债券能够顺利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