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辽宁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方案》(辽委办发〔2019〕48号)部署,进一步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办事难”问题,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全力打造发展环境最优市,在去年“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我市拓展整治范围,加大整治力度,全面开展2019年度“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暨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

一、整治内容

(一)窗口服务质量不高问题。重点整治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群众办事不便利,排长队、来回问、多头跑、反复跑;工作人员服务差,存在“作风病、衙门病”“推绕拖、生冷硬、慵懒散”等问题。
(二)企业群众“办事难”问题。重点整治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微企业“用电难”;居民社保办理难;积案“执行难”;车站、景区等场所及周边的经营交通秩序混乱;“继承难、公证难、证明难”等问题。
(三)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落实上级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存在“中梗阻”,行动慢、标准低、打折扣、搞变通;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视程度不够,“上热下冷”等问题。
(四)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办结率低问题。重点整治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问题办理进度慢、敷衍拖延、办结率低、“假办结、被办结”;对待反映问题的群众态度蛮横,威胁、打击报复投诉人等问题。

二、推进措施

(一)对全市政务服务窗口进行规范统一
工作措施:一是完善窗口服务制度。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建立“排队叫号、咨询引导、首问负责、容缺受理、否定备案、预约服务、代办服务、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好差评’”制度。二是缩短窗口办事时间。税务、社保、不动产、公积金、交管、出入境等窗口,足量开设人工窗口,高峰期及时加开。推广自助服务,并安排工作人员提供指导帮助。严禁窗口限号、限人数、限定办事日期和时间段。三是科学设置无休窗口。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根据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无休窗口范围。
序时目标:7月底前,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各项制度;11月底前,将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评估标准:各级办事大厅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服务水平及办事效率明显提升,群众排队(号)时间不超过15分钟。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各分中心,各县区(含本溪高新区,下同)

(二)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工作措施:一是完成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包括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接入系统、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政府服务门户、移动政务服务系统、安全保障系统及运维管理体系建设。二是完成与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一公共支付系统、统一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统一中介网上交易系统、8890便民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工作。三是同步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序时目标:9月底前,完成市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12月底前,实现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
评估标准:完成市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并与省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责任单位:市信息服务中心、市营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

(三)推进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工作措施:全面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整合政务资源,优化审批办事流程,创新办理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市、县两级各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序时目标:11月底前,市、县两级各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30个实现“不见面审批”。
评估标准:高频事项清单及办事流程向社会公开,做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现场可阅。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要求进行流程再造,高频联办事项办理环节减少30%以上。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

(四)精简小微企业用户办电手续
工作措施:压缩低压供电小微企业用户的报装环节、平均接电时长。加大“掌上电力”APP、95598网站的宣传推广和应用。
序时目标:11月底前,用电环节、接电时长大幅压缩。
评估标准:低压供电报装环节压缩至3个,平均接电时长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不含电网工程政府审批时间),“线上办电”可办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市电力公司,各县区

(五)优化社会保险办理
工作措施:一是落实“容缺受理”机制。为高龄、重病、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二是对标先进地区,优化社会保险异地转接事项流程。三是压缩居民社保卡办理、丢失补领时限,压缩异地就医、医疗费报销、养老金申领发放等事项的审批时限。
序时目标:7月底前,建立“容缺受理、上门服务”机制。11月底前,完成审批时限压缩。
评估标准:社会保险办理事项实现与省标准统一,审批时限大幅压缩。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各县区

(六)营造良好教育环境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严格的入学手续审查、“阳光分班”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制度,实行网上办理转学手续。三是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制发《本溪市落实辽宁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
序时目标:8月底前,完成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并长期推进。
评估标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整顿“择校热”,消除“大班额”,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

(七)加大执行积案清理力度
工作措施: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行为。
序时目标:11月底前,2019年以前的执行积压案件至少解决30%以上。
评估标准:积案存量大幅减少,增量得到有效遏制,“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企业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区

(八)擦亮城市形象“窗口”
工作措施:一是提升出租车行业文明形象,规范服务行为、车内卫生等服务细节。二是整顿车站、景区等场所及周边的经营和交通秩序,划定出租车、网约车待客区,整治“黑车”和出租车、住宿、餐饮行业的缠客、宰客等行为。
序时目标:8月底前,得到明显改善。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评估标准:以广大群众的切身感受为评判标准,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有明显提升,车站、景区等场所的秩序更加正规有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各县区

(九)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改造
工作措施:一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滨河北路、新溪湖桥、高峪过街天桥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建设。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
序时目标:6月底前,完成南沙河污水截流工程。7月底前,基本完成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设。9月底前,彩屯排涝池及彩屯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实现竣工。12月底前,新溪湖桥开工建设,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配套工程项目基本建设完成。
评估标准:城市基础设施使用功能明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群众幸福感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

(十)加强城市综合环境整治
工作措施:一是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拆除违建和乱搭乱建、取缔占道经营等现象,并在主次干路和市容环境重点部位定岗执勤值守,延长工作时间,全方位提升市容环境水平。二是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对公园广场等公共领域、公交站亭等城市家具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集市等重点整治部位进行全方位系统清理。三是加强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各类路面清扫保洁工作,确保路面干净整洁,营造清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序时目标:10月底前,市容市貌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评估标准:城市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环境卫生水平得到提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

(十一)优化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和流程
工作措施:一是对依法可以委托办理的,不得强制要求本人必须亲自到场。二是探索承诺制。对由于时间、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而难以开具的证明,由所有当事人同意并承诺有效的,以承诺书代替证明。三是对2018年已取消调整的253项证明事项进行“回头看”。
序时目标:8月底前,完成程序和流程优化任务。11月底前,“继承难、公证难、证明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评估标准: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和流程得到明显优化,群众对“继承难、公证难、证明难”问题的投诉明显减少。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

(十二)优化不动产交易服务
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为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提供上门服务,不断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压缩办证时限,实现房产交易、房产交易税收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及个人自助查询房产档案信息、自助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序时目标:7月中旬,实现上门服务。7月底前,实现一窗受理、压缩办事时限及自助查询、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评估标准:除首次登记外,办证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预告登记、抵押注销登记、换证登记、更正登记等业务,受理成功后当天就可以领证。自助查询、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查即取。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十三)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
工作措施:一是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结合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论证,推动取消、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开展自查整改。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序时目标:9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和系统录入工作,市、县按省要求建立目录清单库。11月底前,推动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逐步取消、下发行政许可事项。
评估标准: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论证,推动取消、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

(十四)推动减税政策措施落实
工作措施:一是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调整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制造业、电网企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二是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序时目标:8月底前,对2018年以来国家、省出台的减税政策措施进行梳理,确保落实到位。11月底前,在国家减税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本地区减税工作。
评估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落实方案举措和实施细则,并按要求推进落实,有使企业减负受益的实际成效,国家各项减税政策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

(十五)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工作措施:对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对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违规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监督检查。
序时目标:8月底前,对全市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情况开展检查。11月底前,对发现的行政事业性违规收费问题进行整改。
评估标准:公开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发现的行政事业性违规收费问题均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

(十六)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
工作措施:一是确保政策落实。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减少认证证书种类,提升认证、检测“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能力。二是加大监督力度。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加强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监督检查。
序时目标:8月底前,对落实相关政策情况和相关领域不合理收费情况开展自查。10月底前,完成对落实国家政策情况检查,并要求存在问题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11月底前,完成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评估标准: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对发现的不合理收费情况完成查处,整改完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

(十七)清理规范各类中介服务收费
工作措施: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工作。依法整治清理“红顶中介”,整治和打击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
序时目标:8月底前,完成清理自查。11月底前,对各类中介服务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评估标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对各类中介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清理规范,对发现的各类违法中介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气象局,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分行,各县区

(十八)建强用好8890综合服务平台
工作措施:一是加快热线整合。对业务成熟、服务力量充足的水电气等公共服务热线保留过渡,与8890平台实现对接;12345热线与8890平台双线并行。二是优化完善平台功能。逐步完善平台举报投诉、便民服务、知识库等功能建设,打造受理、转办、反馈、评价、跟踪、监测、预警、分析“一站式”服务。三是加大宣传推广,突出8890平台受理投诉问题的主渠道作用。
序时目标:7月底前,基本完成热线整合。8月底前,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11月底前,8890平台热线服务持续优化,受理投诉的主渠道作用发挥明显。
评估标准:政务服务网上咨询投诉体系覆盖全市,按省要求统一标准、上下联动,全市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
责任单位:市信息服务中心,各县区

(十九)加大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办理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按照省出台的《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受理办理办法》,规范程序、明确标准。二是建立回访机制。定期对全市已办结的问题进行核实,对投诉人进行回访,了解企业满意度。三是建立通报问责机制。定期调度、随机抽查全市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对办结率低、存在“假办结、被办结”问题的地区和部门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序时目标:7月底前,对2018年以来全市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调度,对已办结的投诉问题逐个回访,通报一批拒不整改、推诿扯皮、“假办结、被办结”问题。11月底前,对我市全年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调度,确保6个月内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办结率达到80%以上。
评估标准:6个月内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办结率达到80%以上,提高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办结率、满意率,“假办结、被办结”问题明显减少。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各县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协助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调度、督导落实和宣传报道等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规定动作基础上,拓展整治任务,推动整改落实,扩大整治成果。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任务落实,压实责任。我市组成督导组,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原则,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巡回督查等方式,深入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问题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领域暗访督查,对重点内容“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加大问责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设立公开举报电话(42218505)和电子信箱(bxyshj@163.com),畅通群众和企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通过电台“行风热线”等渠道搜集“办事难”线索。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推进不力、弄虚作假、推诿敷衍等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全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本溪形象”的浓厚舆论氛围。在《本溪日报》、本溪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对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暨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进行全方位正面宣传,特别是对整治效果突出、社会反响好的工作及时宣传报道,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提升本溪形象。将8890综合服务平台作为受理营商环境投诉问题的主渠道,让群众广泛知晓应用。对反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全市每个月至少公开曝光一次反面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投诉监督举报方式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暨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投诉监督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一、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投诉电话和网址
投诉电话:024-88900000
网址:http://www.lnzwfw.gov.cn/首页中的8890平台
二、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暨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投诉监督电话和邮箱
投诉电话:024-42218505
电子邮箱:bxysh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