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继“三个不发生”冬季专项整治、“雷霆行动”、“春雷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公安交警支队决定从现在开始至9月30日,利用近四个月的时间,在主城区集中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飓风行动”。

  行动中,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路面执法、整治交通秩序、改善交通组织、完善交通设施等一系列措施,使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交通乱象得到有效治理,行车难、停车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不断提高。

  重点整治营运大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大货车、出租车、黑校车、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全力打造解放路、东明路、人民路、胜利路、紫金路、北光路、峪明路和溪湖路8条主干路为“严管示范路”,做到强化管理,停放有序,通行顺畅,秩序良好。

  同时,从静态交通方面对乱停车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人不在车内的停放、人在车内的临时停车、乱停靠上下客等违法行为);乱占道违法行为(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乱设置违法行为(全面清理私设地桩、地锁、挡车杆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从动态交通方面对乱变道违法行为(遇排队加塞、实线变道、强行变道、连续变道等);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无牌上路、临时号牌过期、污损遮挡号牌、有牌不挂、假套牌等);路口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滞留路口、闯红灯、超越停止线、在人行道或网格线停车等候等);逆向行驶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闯单行、占用对向车道逆行抢道等);摩托车闯红灯、闯禁行路违法行为;大货车违法行为(三超、改型),大货车的夜间整治。

  从文明出行方面对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遇行人通过人行道未停车让行的);非机动车乱骑行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行人乱穿马路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翻越隔离护栏等)。针对突出的13类 “重点违法”进行全面整治。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正在进行的文明交通提升行动计划,切实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不断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推进“畅通便民”警务工程,全力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 王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