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些路段货车通行有新规
  市民提出:溪湖路、彩屯路、姚溪路设置货车禁行标识 交警答复:已在货车禁行区域安装了交通警告标识牌

  编者按:

  道路交通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为全力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从即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本溪日报共同开设“美丽本溪·交管民意箱”专栏,倾听市民的愿望、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本栏目定期为读者精选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由交管部门进行互动解读,以此回应百姓关切,构建安全、顺畅、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沈本线于2018年11月份正式开通,有效缓解了本溪通往沈阳的各类运输车辆的通行压力。目前,溪湖路与彩屯路周边共有中小学7所,并且还居住着大量的居民,很多大型货车白天在两条道路上通行,势必会对周边的学生及居民带来生活上的影响,甚至还会出现交通安全隐患。针对这一情况,有市民提出了《关于溪湖路、彩屯路、姚溪路设置货车禁行标识的建议》。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收到建议后,经过实地调研分析,决定采取三项措施:溪湖路(河畔三角地至河西铁道口路段)、彩屯路(彩屯大桥头至鲍家路口路段)7时至19时禁止四吨(含)以上货车通行;已在货车禁行区域安装交通警告标识牌;已在相应路段安装货车禁行抓拍设备并启用,抓拍地点分别为彩屯路的彩屯交通岗等卡口点位,溪湖路为河畔小学、大商超市、天桥市场等卡口点位,姚溪路为河畔三角地驶往太子城方向50米处等卡口点位。

  据悉,为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工程施工、抢修车辆、以及禁行路段沿街单位车辆、禁行路段沿街居民个体车辆,非经由禁行路段无法通行的,经交警支队交通科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可在北地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并免费发放《禁行路段通行证》,确保相关单位、个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得到保障。

  本报记者 徐佳婷